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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法院率先下发诉讼费退还及执行案款发放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0-02-27 20:0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企业发展,发挥法院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能作用。2月25日,市中院在全省率先下发了《关于为助力企业发展及时退还诉讼费及执行案款的通知》,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按照诉讼费退还及执行案款发放的相关规定要求,加快退费审批流程,确保及时足额退还、发放给当事人,尤其关注企业作为当事人的诉讼费退还以及作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案款发放工作,专开绿色通道,优先退还、发放到位。

通知同时要求两级法院利用疫情防控这一特殊时期,不断完善诉讼费退费和执行案款退还的工作机制,使该项工作更加亲民、便民。

                             (审管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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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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