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镇江中院举办民商事裁判文书制作专题辅导讲座。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小夫以扎实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结合丰富的法律文书制作实践经验,紧密联系工作实际,精准总结当前全市法院民商事裁判文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逐一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改进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原则要求,制定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讲解,为全市员额法官送上民商事裁判文书写作“锦囊”。
汤小夫院长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民商事裁判文书的总体质量在不断提高,多数裁判文书都能够做到叙事清楚、层次分明、说理透彻、格式和语言规范,涌现出一批优秀民商事裁判文书。但对照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和裁判文书评查结果,部分裁判文书依然存在首部应记载事项不齐全等突出问题,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和质量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汤小夫院长强调,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法官对裁判文书功能价值的认识不足,没能正确理解裁判文书对当下的司法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具有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工作责任心不强,自我要求松懈、不注重提高工作质量;驾驭庭审、准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等综合业务能力不高;裁判文书制作过程中的审核、把关机制落实不到位。
汤小夫院长要求,进一步优化裁判文书质量必须坚持规范合法原则,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坚持繁简适当原则,满足裁判实际需要;坚持司法公开原则,准确完整反映裁判过程。在制作裁判文书过程中,必须把握好以下四点要求:
一是紧扣争议焦点,突出裁判文书的针对性。准确归纳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凸现争议焦点,叙明案件基本事实,重点对争议事实进行证据分析和认定,围绕争议焦点,针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阐述裁判理由。
二是充分论证,透彻说理,强化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做到重点突出、层次分明、全面透彻、观点鲜明、逻辑严密、合法有据。
三是客观反映裁决形成过程,提高裁判文书的公开性。裁判文书公开的关键在于说理的公开,要做好对当事人实体权利和审判程序的合法性有重大影响的审理活动以及举证、质证、认证情况的公开。
四是树立标准化意识,保证裁判文书的规范性。格式做到合法、规范、标准,引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应当注意引用的范围、顺序和规范,做到准确、完整、具体,语言文字表述要符合汉语通用规范,做到规范、严谨。
汤小夫院长强调,提升裁判文书质量是一项长期工程,全市法院要提高对文书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改进裁判文书制作作为当前加强审判业务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要继续深化庭审改革,在提高庭审质量的同时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形成两者的良性互动。要边学习、边实践,不断提高审判人员制作裁判文书的能力。要抓好裁判文书繁简分流,做到简案简述,繁案精述。要强化对裁判文书质量的管理、监督,避免低级错误。
就建立、健全、落实文书质量管理机制,汤院长要求从六个方面加以改进:加强管理,进一步完善裁判文书质量标准;明确职责,进一步完善法官、书记员文书校核制度;强化把关,进一步明确审判长和其他合议庭成员的会签职责;厘清责任,建立文书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实承办法官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定期抽查,院、庭长要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检查和讲评,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纠正;强化考核,将文书制作质量纳入法官业绩考核体系,建立文书质量奖惩激励机制。
镇江中院立案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民五庭、行政庭和审监庭的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旁听了讲座。各基层法院院长,民商事审判业务部门分管院领导、部门负责人、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通过视频系统聆听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