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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正式在镇江经开区法院挂牌成立
  • 发布时间:2025-05-26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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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23日,镇江经开区法院与江苏省贸促会、镇江市贸促会联合举办的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挂牌仪式及座谈会活动顺利落下帷幕。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汪洋、市贸促会会长谢正宝、镇江中院副院长刘宇玥出席活动并致辞。经开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凯主持活动。

活动中,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汪洋、市贸促会会长谢正宝、镇江中院副院长刘宇玥、经开区法院院长刘凯共同为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揭牌。省贸促会、市贸促会、市台商投资服务发展中心、市中院、经开区招商中心、经开区法院及镇江外资(含港澳台)企业家等近20人参加活动。

座谈会上,省贸促会法律事务部部长汪洋从省贸促会基本职能和商事法律服务、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具体实践、下一步工作要求三方面做了细致阐述。他表示,此次活动是镇江市法院系统和贸促系统落实《关于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的具体举措,举措实,落地快,相信未来的工作成效一定会非常显著和突出。

关于下一步做好双方协同合作,汪洋提出三点建议:要发挥协同效应,提升调解服务质效;要加强人才培养,强化沟通会商;要加强对外宣传,及时总结工作成效。

2024年底,镇江经开区法院与江苏省贸促会、镇江市贸促会达成《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细化了加强协同联动、建立涉外商事案件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及信息共享制度三方面合作内容,重点就涉外商事纠纷案件调解委托实施明确14条工作内容。涉外商事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探索与实践:处理涉外商事案件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仲裁渠道快速化解涉外商事纠纷,法院可以将已经起诉来院尚未立案或已立案尚未开庭,且适合委托调解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委托给贸促会进行调解。

市贸促会表示,希望今后能够借助这个合作的机制平台,强化联动协同,充分发挥优势互补,为中外当事人提供多渠道、多元化的纠纷解决途径,为共同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座谈会上,贸促会,法院,涉外、涉台企业家还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践,进行座谈交流。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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