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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中院传达学习贯彻张军院长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
  • 发布时间:2025-07-16 17:51

7月15日,镇江中院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在江苏调研时的讲话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镇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叶巍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7月9日至11日,张军院长调研江苏法院工作,深入基层一线调研指导、精准把脉,提出“经济大省的法院工作也要努力‘挑大梁’”的具体要求,对谋划推进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法院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张军院长讲话精神,持续深化高质量司法实践,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奋力谱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一是要加强党建和业务融合。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纲”和“魂”融入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强化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

二是要践行“如我在诉”理念。持续推进“两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便利当事人参加诉讼;深化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总结推广“同心法庭”建设、婚姻状况评估等工作经验;加大交叉执行工作力度,加速推进“终本清仓”,让胜诉权益兑现更加充分、更有保障。

三是要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推广应用“人民法院案例库”,加快金融纠纷一体化调处中心建设,优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协同解纷”职能,打造衔接顺畅、高效规范的调解体系。

四是要加强符合规律的审判管理。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扎实开展案件阅核机制、审判数据月度会商等工作,推进立审执协调配合,加强条线对下指导,全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五是要持续深化司法作风建设。大力弘扬边晓斌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全力推进20个“实干创新”项目实施营造学习英模、实干担当、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推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完善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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