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致信丹徒法院 称赞法官执行给力
  • 发布时间:2011-12-19 00:00
 
 
 
 
    12月13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收到一封来自山东省郓城县某公司的感谢信。写信人是该公司的下岗职工王某,其与镇江某公司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郓城县人民法院委托丹徒法院执行。在丹徒法院谭国全法官的积极努力下,案子于11月18日结案。

    信中,王某称赞了丹徒法院施吉祥院长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及谭法官在执行中克服困难,以事实为依据,在生效法律文书上入手,深入细致了解案情,使案件有了令人信服的结果。写信人还总结了谭法官在执行过程中的两个鲜明特点:讲话和气、条理清晰、态度诚恳;执行时间短,执法公正有力。

    施吉祥院长在阅信后指出:认真为受害人办好一件事或办结一件案子,人民是不会忘记的。这一点谭国全做得好!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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