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坚持把青少年维权工作作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之一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了多层次、立体化、综合性的青少年维权工作体系,形成了社会上下一股绳的维权合力。2004年该院刑庭获得了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院校共建”开展法制教育。通过法官担任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法制副校长、指导模拟法庭、设立法制辅导站和青少年维权信箱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学法、知法、守法,为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促使青少年健康成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审判中凸显法、情、理。在涉青少年犯罪案件审理前,法院会将一封协助调查函送到被告家长手中,以了解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生活环境、品行表现等情况:“您的孩子失足,我们与您一样痛心。……也希望您能给他写几句话,把您全家此时心情和对他的期望告诉他……最大限度争取从轻减轻处罚……”短短的话语饱含真情,请家长同法院一起挽救孩子。
爱心回访彰显司法温情。多年来,丹徒法院一直强化审判后期的教育延伸和综合治理工作,对被判处缓、管、免的少年犯,逐个成立帮教考察小组,通过采取上门走访、定期通信、电话联系、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他们的动态,对于重点青少年更是密切关注。
引入心理矫治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鉴于未成年被告人特殊的心理、生理特点,丹徒法院将心理矫治引入了庭审环节,借助该方法来分析未成年犯的犯罪原因,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法官再因势利导,有针对性地实施帮教,使其走上正途。在审理一起故意杀人案时,法官发现15岁的被告金某性格孤僻、内向,羁押期间表现较差,怨恨父母,还扬言要报复被害人。针对金某的性格障碍,法官在庭审前联系了镇江市第四人民医院的知名心理医生,对其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矫治。通过心理医生的耐心疏导,金某低下了桀骜不驯的头,敞开了心扉,表示今后将加强学习,学会尊重、理解和宽容别人,正确面对生活中的挫折。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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