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回访婚姻纠纷当事人 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3月5日清早,丹徒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杨绿英、审管办副主任陈宁与该院人民调解员郭正英同志一道,驱车前往高资镇水台村,回访此前在该院诉前调解处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了解该案调解结束后的法律效果及社会效果。
2013年春节刚过,该院郭正英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女方黄某因家庭暴力诉至法院要求离婚的案件。黄某系四川籍女子,20多年前因来镇打工结识了高资镇水台村村民张某并与其组建了家庭。婚后数十年,经夫妻二人的通力协作、悉心经营,将一个原本一贫如洗的家经营得红红火火。然而,近年来张某沉迷嗜酒,且酒后经常对黄某使用言语辱骂及采取过激行为。黄某虽对其多次容忍,但张某依旧我行我素。无奈之余,黄某一纸诉状将张某告上法院,要求与其离婚。
该院人民调解员郭正英同志接手该案后,多次携手当地村支书、妇女主任上门给黄某做思想工作,并对张某的言行给予了严肃地批评和教育,后张某当着众人面给黄某写下了一份诚恳地保证书,使黄某破泣为笑,二人重归于好。
事隔一个月,在“三八”妇女节来临前夕,郭正英同志决定上门回访一下案件当事人,力求将保障妇女权益的口号落到实处。当得知郭大姐及法院的同志前来回访时,黄某感动地热泪盈眶说:“没想到郭大姐不仅热心帮助我们调解和好后,还一直惦记着咱们。”据黄某声称,张某经郭正英劝诫后,不仅对其关心倍至,还一改了往日嗜酒的恶习。
郭正英同志正是用她的这份真心和真情,夯实了案件调解工作的基础,赢得了群众的赞誉和信任。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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