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人性司法 让刑事审判由“冷”变“暖”
2013年4月27日一早,丹徒法院刑庭工作人员来到上党镇赵谭村委会,对该村村民赵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进行巡回审判。据悉,此举是该院刑事审判庭首次到被告人所在地进行巡回审判,目前就是以人性法治理念,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温暖一方的效果。
2012年11月16日21时25分许,被告人赵某因醉酒驾驶轿车发生事故,致本人、车辆及道路绿化带受损。经交警查获后予以刑事拘留。2013年3月10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又因骑电动车跌倒致使右髌骨骨折,后经手术治疗于3月17日出院。2013年3月22日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后,丹徒法院在向赵某送达起诉书副本时了解到上述情况,考虑其行走不便的特殊状况,遂与被告人所在地村委取得联系,安排开庭时间,布置开庭场所,首次将刑事庭审现场搬出法庭走进农村。
此次巡回审判还邀请了当地人大代表、村镇干部前来旁听。他们纷纷表示,丹徒法院刑庭首次将刑事庭审现场开进基层,一改往日在老百姓眼里刑事审判的生冷印象,更多地让群众感受到了新时期法治阳光的温暖,此举不仅为案件当事人提供便捷、加强了与人大代表联络、增强了司法公开透明度,也为当地百姓送来了一堂直观、生动、富有教育意义的法制课。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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