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下午,丹徒法院副院长华雪珍、诉讼服务中心主任步跃刚与该院人民调解员郭正英同志驱车前往辖区上党镇东沛村,对不久前审结的一起残疾当事人离婚案件进行回访。
车辆刚行驶至东沛村村头,不远处就站着一位双腿拄拐的纤弱身影,她就是该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原告谭阿香。
谭阿香现年49岁,原系四川都江堰人,20岁时曾在四川老家结婚并生有一女,后因其多年外出打工未归,丈夫便与之离了婚。33岁那年,她与同乡姐妹结伴外出打工,不想中途走散,举目无亲的她又孤身一人来到了镇江,后在他人的介绍下与丹徒新城曾韩村一男子结婚,重新开始了第二段婚姻生活。可是谁料婚后二人感情一直不好且未生育子女,无奈之下谭阿香又再次结束了维系近十年的第二段婚姻。2008年,43岁的谭阿香在打工过程中认识了第三任丈夫丹徒区上党镇东沛村村民刘宝根,婚后通过夫妻二人的辛苦打拼,眼看着日子一天天地好起来了,家中不仅添置了时新的家电,且重新盖起了新房。然而,天有不测风云,2013年7月的一天,谭阿香在下班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这场突如其来的交通事故造成谭阿香右腿膝关节粉碎性骨折,面对巨额的医疗费用谭阿香选择了放弃手术。考虑到自己目前身患残疾且丈夫还比自己小5岁,此时万念俱灰地她为了不拖累家庭,毅然决然地提出了离婚,并主动要求放弃住房及全部财产。
今年10月初,谭阿香拄着双拐、怀揣诉状来到丹徒法院起诉离婚。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同志看到眼前当事人的现状,立即启动了“残疾人绿色通道”机制,依法受理了谭阿香的离婚诉请,并特别邀请了院享誉盛名的人民调解员郭正英同志配合法官共同参与案件的调解工作。期间,通过认真查看诉状,详细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历程及离婚缘由,郭正英与承办法官认为原告谭阿香提出的离婚诉请过于轻率,其作为一名外乡人且目前身患残疾,一旦离了婚将面临没了住房、没了收入,今后的生活该怎么办……为此,她们先后多次到当事人家中了解详情,为原、被告做相关的法律释明与普法教育。在法官与郭正英耐心劝说教育的影响下,被告刘宝根被深深地感动了,其在同意离婚的基础上,主动提出让原告谭阿香对现有住房享有永久居住权,并自愿一次性给付其生活补助费5000元,最终该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
“得知你们要来,我早早地在村头就盼着了。感谢郭主任、感谢法官的领导,我只身一人从四川飘泊到镇江,数十年来一直都没有娘家的依靠。现在你们就是我的娘家。”面对当日法院的回访,谭阿香动情地说道。
据悉,近年来丹徒法院为更好地保障残疾人合法诉讼权益,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宗旨,建立健全“立案、审判、执行、回访”一系列残疾人诉讼制度体系,实现全程人文关怀,真正为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司法服务”,切实为残疾人撑起一把司法保护伞。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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