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首例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保障未成年人诉讼权利
  • 发布时间:2014-01-09 00:00

 

  2013年,丹徒法院与区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会签了《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施行办法》,联合聘请了符合条件的合适成年人,对侦查、起诉、审判阶段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由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

  近日,该院首次引入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在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被告人强奸案时,由于被告人父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该院为其聘请了法律援助律师作为合适成年人到庭参加诉讼,保证未成年被告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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