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深化青少年维权工作
  • 发布时间:2014-04-09 00:00

 

  近年来,丹徒法院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始终着力将教育、感化、挽救的各项措施贯穿于庭前、庭审、庭后三个环节。2011年至2013年的未成年犯罪人数呈下降趋势,分别为31人、14人、6人;非监禁刑适用率逐年上升,分别为42%、46%、60%;且重新犯罪率为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事前预防,构建联动维权举措。通过加强与政法委、公安、检察、司法行政等单位的工作协调与沟通联络,建立有效预防、矫正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政法一条龙”常态工作机制,建立青少年维权工作联席制度,有效利用各部门工作特点与优势,对一些共性的维权工作实行联动,形成维权合力。如进行社区矫正、考察帮教共62次,开展法制宣传、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共18次。

  二是强化审判教育,突出矫治挽救举措。进一步开展审前调查、分案起诉、适合成年人参与诉讼、庭审教育、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将有利于悔过自新,具有可挽救性作为对未成年犯量刑的参照依据。审理过程中注重将着力点放在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思想教育、亲情感化、措施挽救上,对失足少年实施 “跟踪式”回访的教育管理,使其能够顺利回归社会。

  三是坚持能动司法,做细审判延伸举措。针对在审判实践中发现的普遍及突出性问题,及时向教育局、民政部门等相关单位发送司法建议,如针对审理的交通肇事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区教育局发送加强对校车管理的司法建议,区教育局高度重视,立即向辖区内中小学校下发了相关规范性文件,有效遏制了此类危害青少年学生的事故再次发生。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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