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情系民生案件巧执行
5月7日上午,丹徒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来到上党某村,回访因抚养费纠纷而被诉至法院的被执行人老张,这样的回访,已经持续了三年。这也是该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宣传日的一个缩影。该院执行局田志敏表示,除了用亲情打动被执行人,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还款责任的“老赖”,还将通过媒介公开发布的方式,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2009年,家住丹徒上党的张延(化名)与李艳(化名)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儿子小李随母亲生活,张延需每月给付200元生活费,每年分两次共给付2400元。
此后,张延与李艳都外出打工了,张延长期待在浙江,小李则由李艳的父母抚养。
2009年年底,李艳突然诉至丹徒法院,称张延未如期给付抚养费,申请强制执行。此后几年中,李艳每年都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只能一趟趟入村将张延应付的费用转交到小李外婆手中。
经过与村支书等基层调解人员的接触,法官得知了抚养费延期的隐情。原来,张延将钱打给了自己的父母,而老张夫妻俩因为年纪较大腿脚不便,加上难得看到孙子,心里郁积着疙瘩,并不情愿给钱。
而因为拿不到钱,李艳父母更加不愿让外孙前往奶奶家,两家人的关系因此陷入僵局。
为避免强制执行割断祖孙之间的亲情,执行法官给双方的老人做工作,希望能用主动给付代替冰冷的强制执行。在一上午的促膝长谈中,老张向团坐在身边的法官给出了明确的表态:每年的正月初六一次性给付费用。
据统计,2014年以来,丹徒法院共执结拖欠农民工工资、追索抚养、赡养费等各类涉民生案件62件,涉及标的622万元。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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