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丹徒法院立足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能动职能,不断加大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努力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整体水平。
寓教于审,感化自新
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逐年增多的情况,丹徒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遵循“教育、感化、挽救”原则,通过审前调查,深入了解其犯罪成因、主观恶性;严格执行不公开审理,保护未成年被告人隐私;庭审注重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真情审教,情理矫治,鼓励其自省悔过;出台实施《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的施行办法》,保证未成年被告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结合量刑规范化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量刑标准进行统一;积极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等非监禁刑,使其尽快回归家庭社会;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避免失足少年重新融入社会时受到消极影响。
寓爱于审,融情于法
该院对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零容忍”,严厉打击惩处该类型违法犯罪行为,精心审判,快审快结,高压威慑,筑牢保护防线,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安全、良好的社会环境;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名誉隐私保护、心理安抚疏导,避免二次伤害;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有的放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从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需要出发,加大抚养关系、抚育费、离婚等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权益案件的调解力度,减少庭审对抗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不利影响;巧打“亲情牌”,充分利用家庭亲情感化当事人,彻底化解未成年人权益纠纷,最大限度保护其生活、学习等合法权益。
阵地前移,精心护苗
在充分做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丹徒法院将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阵地前移,丰富强化宣传教育手段,从源头上防止未成年人犯罪或遭受不法侵害,夯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地基。
该院以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为平台,主动邀请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庭审,进行“模拟法庭”实践活动,教育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深入开展“院校共建”,充分发挥法官担任法制副校长的作用,举办内容丰富的法制讲座,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开办家长法制学校,通过发放法制宣传资料、召开家长座谈会、举办亲子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构建法院、学校、家庭三位一体平台,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长效推进农村留守青少年“护苗”计划。对辖区留守青少年及家庭状况排查摸底,与妇联及团委联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和帮助活动。设立法治辅导站、留守少年维权信箱和“护苗QQ群”,为留守少年儿童答疑解惑、心理辅导。到留守儿童较多的学校开展法制咨询,进行心理疏导,赠送课外书籍,持续输送正能量,传递司法温暖,让孩子们快乐留守。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丹徒法院将继续播洒司法的阳光,温暖未成年人的心灵,照亮成长的未来之路。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