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丹徒法院牢固树立司法公开理念,始终坚持阳光司法宗旨,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努力实现三大公开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赢公信,树立了法院公正司法形象,推动了法院工作全面发展。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三大平台建设工作,将其列入院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法院工作整体规划,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稳步推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具体要求,该院不断强化立案、审理、执行、文书全程公开,深化司法公开的内涵和外延。
强化立案公开力度。立案公开遵循便利当事人诉讼、便利法院审判原则。进一步加强“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的建设,设立了电子公告牌、电子触摸屏等设备,公示并及时更新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收费标准及计算方法、减缓免缴诉讼费程序、诉讼和执行风险提示、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提示等信息;导诉员热情接待来诉来访群众,做好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提供诉讼指南、收转材料、协助约见法官等服务事项,根据来访群众的需求,将其指引到相关办事区域;采取多种方式方便当事人立案,当事人可通过电话、传真、邮寄或互联网等方式将起诉状、身份证明、主要证据材料等立案材料传递到立案窗口,经审查符合要求后,通知预约当事人携带相关立案材料原件来院办理立案手续。
保证庭审公开效果。我院根据庭审公开的相关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判的案件外,一律公开审理,努力实现庭审深度公开。强化庭审“三同步”工作,严格落实“每庭必录”要求,保障“三同步”设备使用到位、维护到位,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庭审录音录像质量。继续推进庭审网络直播工作,针对群众关注度高、具有法制教育意义的案件,积极进行庭审网络直播,将庭审直播与典型案例宣传有机结合起来,丰富庭审直播的知识性和教育性,提高庭审直播工作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
挖掘执行公开深度。执行公开是司法公开的重中之重,该院执行局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行“执行阳光工程”,规定执行案件信息实行全程公开,加大对执行工作的监督力度,确保执行工作公正高效运行。为加大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我院不断完善执行案件信息查询系统,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等全面公开。在执行工作中,对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执行措施的,及时告知双方当事人;对选择鉴定、评估、拍卖等机构的过程和结果,全方位向当事人公开;对执行款项的收取发放、执行标的物的保管、评估、拍卖、变卖的程序和结果等重点环节和重要事项,及时告知当事人,使执行工作在双方当事人及社会监督下进行,有力地保障了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司法公开公正和廉洁。
狠抓文书上网质量。该院高度重视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对全体审判业务人员进行再培训,对生效裁判文书发布的范围、时限、审批程序以及技术处理进行明确细化,避免因文书格式或内容处理“瑕疵”,对法院的审判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在不断提高文书上网率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文书质量评查工作。法官个人制作上网裁判文书通过技术软件对裁判文书质量进行自查后提交审管办,审管办对文书进行再评查,不定期上网抽查,并将评查情况上网通报,形成“双评查”机制,确保裁判文书“健康”上网;建立裁判文书上网公布网络,各审判业务部门明确一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本部门的生效裁判文书上网提交工作,促进全院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良性开展。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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