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ISO质量管理体系”已为越来越多的企业所采用,百度一下可知该体系是“为了证实组织具有提供满足顾客要求和适用法规要求的产品的能力”。法院作为司法行为的实施者,其生产出来的“产品”——裁判,同样可以视为一种公共服务产品。丹徒法院与时俱进,认识到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日趋多元的今天,具有品质保证的“司法产品”方能赢得广大“消费者”的接受与认同,因而在法院日常工作管理中,制定流程规范,统一具体标准,形成了一套适用于法院工作的ISO产品质量管理体系。
生产:全流程规范监控
丹徒法院立足审判工作的整个流程,切实强化审判工作的过程化及节点控制。
制定出台了《丹徒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揽子管理办法》,将立案事项全部细化,提高了立案工作的可操作性;重新修订《丹徒法院诉讼指南》,涵盖诉讼风险提示、法庭纪律、诉讼文书格式文本、诉讼收费须知及缓减免标准等内容,配备专职导诉员提供专业周到的服务,在保障人民群众诉讼权利的同时也保证了立案的质量;将系统随机分案定为“铁规”,执行“案件调整三级批准制度”,即审判长、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逐级审批,月末将当月调整的案件承办人变动情况及调整理由上网公布,杜绝了暗箱操作,堵住了司法腐败的源头。
制定了《丹徒法院审判流程管理实施意见》,根据案件性质,对庭前准备工作、庭审流程规范、案件信息录入等分阶段、分步骤作了翔实的操作说明,保证审判流程节点的质量。为确保操作不走样、落实不打折,院审管办用配套细则促落实,编写《审判管理工作通报》16期,公布《案件审限预警通报》20篇,以数据表格的形式直观反映全院的案件审理情况及问题,对症下药,督促限期整改。
针对规范庭审程序,丹徒法院首创“庭审截屏督查制度”,即对网络庭审动态视频进行截图,不规范之处予以标注,每日上网公布,直观反映庭审质量,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该做法受到了镇江市中级法院的高度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法院系统进行推广。
成品:多维度质检把关
裁判是司法活动的产品,承载裁判结果的法律文书则是司法产品的外在表现形式。确保了审判过程的规范和质量,不一定能生产出高质量的法律文书。丹徒法院通过推行“裁判文书立体检查规范”,真正保证法律文书高质量、零瑕疵:纵向三级查,即承办人、庭长、分管院长层层过滤检查;横向三步查,即本部门自查,业务部门互查,审监庭评查。定期对优秀文书与瑕疵文书进行点评,评查结果每月通报,并与部门、个人评先评优及年终绩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以此倒逼案件质量有效提升。2013年以来,全院共有6篇法律文书获省、市级表彰。
售后:高质量保障实现
“没有兑现的裁判结果,到头来只是一纸空文。”丹徒法院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期待和需求,通过相继出台运行的四项具体规定,使执行工作尤其是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质的飞跃。
实行“执行两权”分离运行模式,解决了传统执行工作模式中存在的诸多弊病,确保执行工作的程序和实体公正;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定期向各相关部门公布拒不履行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促使建立起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执行工作社会综治管理体系;深入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清理积案工作,共执结重点案件45件,较大程度缓解执行难问题;建立执行对话机制,通过与执行案件当事人开展形式多样的沟通协商,有效化解审执矛盾,减少涉执信访34起,进一步化解执行难。
丹徒法院把化解涉诉信访工作作为司法为民的重点,确立了信访接待长效机制,成效明显,涉诉信访量同比下降63%,做到了信访“三无”,即无矛盾激化事件、无集体访、无越级访。实行“1人1日信访接待制”,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院领导或庭长全天候接待信访人,并及时将办理进度告知信访人,2013年以来共接访402人次,办结信访案件78起;实行“四级接访制度”,即对信访案件分类梳理,根据具体情况实行由案件原承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院长、“一把手”院长负责处理涉诉信访。对于难啃的信访骨头案,信访人可提前来院进行预约,由院长亲自接访。2013年以来,通过四级接访共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化解疑难信访案件数十起。
丹徒法院通过无死角、全流程规范的制定和执行,全面保障审判工作质效,着力打造高质量的司法产品,提供高水准的司法服务,践行了人民法院的工作主线,真正实现了为民规范司法,公正树立公信。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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