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出台差旅新规 促公务“阳光消费”
  • 发布时间:2014-08-12 00:0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近日,丹徒法院出台了《丹徒区人民法院差旅费管理规定》,对该院干警公务出差作出了新的规定。

  按照勤俭、必需、客观、易行原则,此项规定对出差审批、差旅费用、报销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可操作性大大增强。该院通过此项新规正式启动公务消费卡结算制度,在今后的公务活动中将全面推行公务卡消费结算,提高公务消费的透明度,厉行节约,杜绝“三同”,扎实推进廉洁司法和阳光司法。

  据悉,丹徒法院将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新规定,严格按章办事,严格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深入转变司法作风,不断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形象和司法公信。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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