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同检察院会签庭审监督意见
  • 发布时间:2014-09-10 00:00

 

  为规范民事诉讼案件的检察和审判工作,建立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机制。近日,丹徒法院同检察院会签了《关于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检察院派员参加庭审监督的实施意见(试行)》。

  该举措有利于检察机关行使监督权,将民刑案件的事后监督延伸到事中监督;细化了检察院派员参加法院庭审监督的方法步骤、监督原则;规定了法院认为应当邀请检察院参加民事案件庭审的类型,确保对重大影响案件的监督实效。

    目前,该院已按实施意见邀请检察机关参与庭审监督。该意见的出台提高了庭审的质量和效果,充分维护了当事人的权利,化解了社会矛盾。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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