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人民调解员助力成功调解疑难案件
9月24日上午,在丹徒法院宝堰法庭第三审判庭内,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正在进行庭审,原告因交通事故受伤,在索赔过程中却遭遇肇事司机的不配合,无奈只得诉至法院。
庭审阶段,双方当事人争锋相对、锱铢必较,为了几百块的误工标准争得不可开交。庭审调查告一段落后,休庭进行调解的阶段,审判长成莲邀请来的人民调解员刘中华和王梅红便开始对双方当事人做起了调解工作,将他们通过岗位培训、观摩庭审等方法学得的调解方法运用到实际中。通过调解员话家常一般的说理,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都有所缓和,不再恶语相向。成莲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顺利制作了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该庭副庭长成莲向当天到庭的两位人民调解员的调解能力给予了高度肯定,表示他们的工作为最终调解协议的达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悉,加强与人民调解工作的衔接配合是该庭“三调合一”工作模式的重要途径之一。为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该庭完善了指导民调的相关工作机制:一是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促使调解行为规范、合法;二是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合格的颁发人民调解员证书,确保人民调解员的素质;三是定期邀请人民调解员到法庭观摩庭审,增强调解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依法调解意识;四是传帮带,邀请拥有丰富调解经验的老调解员向新晋的人民调解员进行授课、帮带,传授其丰富的调解经验和进行调解工作的方法方式,力求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水平,将调解队伍丰富壮大;五是加强沟通联系,对人民调解组织难以调处的矛盾较大、较复杂的纠纷,给予法律指导。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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