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及时送达应诉材料提高审判效率
6月8日一早,丹徒法院民一庭法官白雪及书记员卜琳已前往被告刘某家中送达诉讼材料。
原告系被告刘某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单位,因被告刘某入住后一直未按时交纳物业费,原告多次催缴无果,无奈之下,将刘某告上法院。
承办人白雪接手案件后,迅速了解案情,查询了刘某自然情况,通过电话、邮寄的方式均无法送达诉讼材料。上午10时承办人及书记员一起来到家中,但家中无人应答。通过邻居了解,该地址确实系刘某居住,但刘某早上要外出买菜,中午才回来。抓住了这一关键点,中午11时,承办人及书记员第二次来到了刘某小区,在小区门口成功将应诉材料送达刘某,但刘某不愿签字,于是承办人采取拍照方式留置送达。
在物业纠纷案件中存在着不少“老赖”,拖欠物业费,即使将其起诉至法院,仍采取“跑路”、“躲藏”等方式拒绝交纳费用,物业纠纷案件送达难已经成为一个普遍情形。该院法官在办案中,充分利用原告提供信息,做足庭前调查,重视直接送达工作,既解决不积极出庭应诉以及拒收法律文书等材料的问题,也对查明案情、动员家属做好配合工作具有实效,并能为日后双方的调解工作创造更大的机会,更好地平等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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