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从这份收据的内容看,和我们平时的正常写法是不同的,应该再详细了解开具收据的具体情况。”丹徒法院民二庭的人民陪审员沈会计在参加案件合议时,利用丰富的财务经验对案件涉及的财会问题进行了专业分析,有效地帮助审判长查清事实。
该院审判员们在案件合议时,不再流于形式、走过场,而是与人民陪审员一道针对庭审的情况进行合议,人民陪审员从非职业司法的角度分析案件,使法官听取来自业外人士的意见,克服思维局限,丰富案件判断;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来自群众,与老百姓没有距离感,在司法调解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当事人对审判员的法言法语有时无法准确理解,陪审员适时用生活用语进行补充,能够增加调解成功率;此外,当案件涉及到与陪审员职业有关的专业性较强的问题时,陪审员还可以给出专业的建议,帮助法官更好地审理案件。虽然合议时间较之前变长了,但法官们普遍反映陪审员的参与使自己在案件审理中得到了更多的思路和认可,效果很好。
近年来,丹徒法院不断强化人民陪审员工作机制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有效地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参加庭审和经费保障等工作,较好地发挥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独特功能作用。该院尤其注重发挥陪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出现“审而不议”的情况发生,将合议落到实处,从而扩大公众对法院裁判结果的认知度,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强司法权威。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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