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 陈玉同志当选丹徒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 发布时间:2015-08-25 00:00
 
   8月24日下午,镇江市丹徒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表决并全票通过陈玉同志为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陈玉同志表示,将把组织对其的信任,化作继续前行的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带领丹徒法院全体干警加倍努力工作,决不辜负组织的关心与培养,努力为建设“强、富、美、高”新丹徒贡献自己的力量。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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