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配合凝合力 家事案件妥善结
近日,丹徒法院在各基层组织等社会力量的合力协助下,妥善解决了一起矛盾争议较大的离婚案件,使得原本水火不容的夫妻关系得到调解,提高了家事案件审判的社会效果,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朱某与胡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矛盾争议较大。承办法官李卉深知简单判决会对双方当事人和社会效果产生负面影响,遂带领该院“郭正英调解工作室”的郭主任来到当事人高桥家中,邀请当地调解员徐立伟共同参与调解。
案件调解当天,双方矛盾激烈,胡某多次要对原告动手,胡某的姐姐也对朱某进行推搡,惊动了当地110出警;李法官一边劝解一边向胡某释法,反家暴法已经实施,双方之间遇到矛盾应合理解决,冲动使用暴力不但不利于解决问题,还会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直到下午一点,在李庭长的主持和民警、人民调解员的参与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调解结束后,为防再发生矛盾,法官李卉不忘对当事人双方交代事宜,并请派出所警官、徐立伟对原、被告进行后续的回访。
家事案件的审理不仅关乎个人及家庭的幸福,也影响着社会的和谐稳定,调解的效果往往高于判决。近年来,该院积极探索建立运用多方合力、多元化调解的机制,健全司法审判与社会组织联动的家事纠纷新型解决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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