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黄昏恋”子女拒赡养 丹徒法官倾情调解
老周是一名丧偶多年的退休工人,在一次摄影活动中认识了离异女子小梅。小梅的温柔善良让两人很快堕入情网,却遭到了老周三个子女的强烈反对。在与子女数十次争吵过后,老周坚持和小梅结婚,也因此与子女断绝了往来。婚后不久,老周因心脏病发作进了医院,小梅一人忙前忙后地照顾,时间一长,自己也病倒了。老周陷入了经济困难和无人照料的困境,遂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却吃了一顿“闭门羹”。老周请亲戚和社区人员做子女的思想工作,几个子女都以老父亲已经再婚有人抚养,并以自愿放弃对老人财产的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无奈之下老周诉至法院。
曾法官仔细了解案情后,认为调解更有利于家庭关系的和谐。承办法官找到被告,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父母婚姻关系的变化而消除;年迈的父亲找到了自己的幸福,作为子女应当理解并支持。听了承办法官的释法,被告人感到万分惭愧,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三个子女承诺每人每月支付给老周500元的赡养费,轮流照顾老周,并对他的医疗费用进行分担。案件顺利地调解结案。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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