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官巧用财产保全 快速化解纠纷获点赞
近日,丹徒法院民二庭法官胡正宇巧用财产保全方法,迅速化解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被告于保全当日履行了给付义务,原告撤回起诉。法官快速高效办结案件,获得了当事人的高度称赞。
2013年10月,原告镇江某设备公司与被告济宁某公司签订承揽合同,由原告为被告定制产品,价格共计188万。产品生产完毕,被告验收合格并使用后,仅给付部分价款,余款一直未付。原告年底到被告处停留10天之久,多次催款,仅要回5万元,无奈诉至法院,提交了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担保。
主审法官胡正宇接手该案后,审查材料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立即安排好工作,马不停蹄的赶赴济南人民银行、济宁银行等地查询并冻结被告单位的账户。迫于法院的威慑力,济宁某公司立即给付了所有余款。当日晚,原告电话联系胡法官,激动地表示款项已全部收到,感谢法官不辞辛苦、迅速行动,切实有效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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