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强制执行震慑“老赖”
  • 发布时间:2016-09-26 00:00

    为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震慑抗拒执行的“老赖”,近日,丹徒法院对被执行人应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进行依法强制搬迁,成功将涉案房屋返还申请执行人,受到当事人的好评。
 
    原告浙江某置业公司与被告应某对位于丹徒区商贸城某一房产存在争议,后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涉案房屋归原告所有。但判决生效后,经原告多次催要,应某仍然占据该房屋,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某公司的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局受理此案后,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应某不理不睬也未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执行员多次约谈应某、在案件房屋处张贴强制搬迁公告,但其不听规劝、拒不配合履行。执行局副局长段为东决定依法对涉案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清理。搬迁当日,执行工作人员一早准时到达涉案房屋处,应某赶来看到搬迁已无法避免,摄于法律的权威,最终自己进行了腾空清理,并将房屋交还给了原告。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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