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途中罚款引纠纷 法官耐心调解案结事了
近日,丹徒法院法官胡正宇通过耐心调解、巧妙劝说,使得一起近两年的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14年11月,原告镇江某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长沙某货运服务站签订了一份运输合同,约定由被告将原告的两台挖掘机运至镇江。此后,被告委托丁某负责运输,可是丁某在运输过程中因超载被罚款,遂要求原告承担此项罚款费用,遭到原告拒绝。于是丁某将挖掘机拖至安徽宿州某停车场拒不交付,双方交涉未果,并发生数次激烈冲突。原告无奈,遂起诉来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正宇认为此案仅是因为罚款引起的,现在挖掘机已在停车场停放两年之久,停车费已达5万元,再拖下去无疑又给双方当事人增加损失,且不利于矛盾的化解。于是胡法官当机立断,在11月17日驱车400公里赶到了安徽宿州,将双方当事人召集至停车场进行调解。最后,经过背对背沟通,胡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说,双方终于在当天晚上8点达成了一致意见,原告喊来拖车将两台挖掘机拖走。
夜幕下,当装有两台挖掘机的平板车驶出停车场,这起纠纷也终于得到了圆满的化解。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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