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因案施策清理破产积案
为充分发挥破产审判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民生的职能作用,近日,丹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召集相关院、庭长及案件承办人,专题研究部署破产案件清理工作。
案件承办人就5件五年以上未结破产案件的办理进展情况、长期未结原因及存在的问题困难进行汇报后,与会人员群策群力,逐案剖析,针对破产企业资产清查、债权清收、破产管理人、职工安置等问题摸清积案病根,拟定清积方案。
汤院长对破产清积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所有破产积案均须落实 “五定一包”原则,即定承办人、定合议庭成员、定清案措施、定审结期限、定督办人、有包案院领导,每月通报案件清理进度,消化存量;二是积极学习案件呈良性运行态势的法院的成功做法,取长补短;三是涉及到妥善处理企业退出和产能化解所引发的国有资产保护、金融安全维护、职工安置等问题,必须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多元化、多渠道解决危困企业的矛盾和问题。
随后,该院乘热打铁召开了破产积案协调会。经过卓有成效的沟通协商,两家破产企业的管理人与债权人均达成了初步和解意向,为彻底清理破产积案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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