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针对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
12月6日上午,丹徒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案件,并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省、市、区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被告祝某和方某系夫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了丹徒某小区一套联排别墅。被告祝某系某中介公司负责人,欲出售该套别墅,在0511网站发布了出售信息,并在其中介公司丹徒分公司挂牌销售。原告张某通过该房产中介服务中心丹徒分公司联系介绍,与被告祝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该合同原告、被告祝某、中介公司均签名或盖章,方某的签名由被告祝某代签。后原告要求被告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时,被告因房价上涨,以其妻子不同意卖房而拒绝履行合同,并要求双倍返还定金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故原告起诉至法院。
在随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新闻发言人金华俊首先介绍了召开此次发布会的背景和意义。该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步跃刚通报了丹徒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案件基本情况,着重分析了今年以来丹徒区个人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现状及成因,并提出应对措施。
近年来,受宁镇扬一体化等因素影响,丹徒区商品房市场日益蓬勃,随之引发的房屋买卖诉讼案件也大幅增长,尤其是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据统计,今年以来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大幅增加,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30%。因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基本为个人或家庭成员,涉及个人和家庭的利益,因此矛盾更尖锐,对社会稳定有一定影响。
步跃刚专委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丹徒法院将继续加大对该类案件的审理力度,严惩恶意违约行为。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普法力度,增强群众契约精神,努力建立公平、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为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案情中人物均为化姓)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