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值数九寒天,丹徒法院的执行干警奔波在室外温度低至零下17摄氏度的唐山市街头,而他们面临的,是比寒冷更严峻的执行难题——异地执行。
2017年7月,丹徒法院受理了原告江苏某轴承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北某贸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一案,经法院审理查明,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99028元及利息损失。因被告到期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轴承公司报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受理该案后,承办人朱九荣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联系,但其拒不到法院接受谈话、申报财产。考虑到被执行人之后会一直因为自己身处异地而躲避执行,朱九荣决定带着执行团队前往唐山来一场突击战,给老赖一个措手不及。
到达唐山后,执行干警首先根据原先掌握的信息赶往被执行人公司所在地,但被左右商家告知该公司已于去年搬迁时间就在法院判决后。于是承办法官来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工商信息,找到了该公司的新地址。进店以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张海并不在,只有其妻子刘某和两个伙计在店里忙活着销售。承办法官向刘某出示了工作证件并说明来由,要求其打电话联系张海,但刘某拒不配合且想要将执行干警赶出门外。
因外地执行的环境复杂,且难度较大,不宜拖延,于是朱九荣郑重告诫了刘某,倘若执意无理取闹,法院将依法查封该门面房并对其作出处罚措施。刘某听后只得主动联系了张海,让其立即回来处理。从外面赶回来的张海看到一直在店内等待的执行干警,才知此次躲不过,于是当即履行了50000元。对于尾款部分,张海陈述了目前的困难状况,也向承办人写了一份分期履行的承诺书,承诺年前再给付50000元,剩余部分明年五一前分期付清。
“尽管此次案件未能一次性执结,但我们已经在当地工商部门冻结了他们的股权,届时如不履行,我们将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拍卖股权,以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朱九荣如是说道。
(文中人物均已化名)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