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组织开展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活动
  • 发布时间:2018-06-26 00:00

  “6 ▪26国际禁毒日”到来前夕,丹徒法院对两起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邀请了十余名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

  两起案件中,被告人韦某、李某均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其中,被告人李某采取烧烤雾化、冰壶过滤方式,仅一个月间就7次容留多名“毒友”在其家中卧室内吸食冰毒。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韦某、李某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最终,被告人韦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被告人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该院表示,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坚决遏制毒品犯罪蔓延。同时,通过抓住重要节点,加大禁毒法制宣传力度,有效净化社会环境,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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