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心尽责执行 申请人雨中送锦旗表感谢
日前,镇江亨威混凝土有限公司负责人冒着大雨赶到丹徒法院,给执行员朱九荣送来一面锦旗,对一笔原本无望的价款能够顺利执行到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2014年,镇江亨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金坛市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镇江市商品混凝土承揽合同》一份。截止2014年年底,申请人共计向被执行人供应了价款为3679225元的混凝土,付款3422620元,剩余256605元一直拖欠未给付。因被执行人未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申请人于2016年申请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朱九荣前往被执行人工厂,却发现其已歇业,且无财产可供执行。直至今年6月,朱九荣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丹徒区辛丰某企业有一到期债权,于是立即恢复执行。通过与辛丰企业积极沟通、释法释明,协助人从起初的心存顾虑到最后的积极配合,最终使得该笔价款顺利执行到位。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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