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堰法庭高效调解获当事人赠感谢信
日前,丹徒法院收到一封江苏久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从靖江市寄来的感谢信,信中对宝堰法庭高效调解、为异地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表示感谢。
2010年,原告江苏久盛广告传媒有限公司和丹徒区上党镇农业服务中心签订一份广告位租用合同,约定原告租赁沪宁高速公路仙人山服务区旁的一处林地建造广告牌,租期为20年。然而原告上个月在替换广告布时,却遭到了被告镇江某园林公司的阻拦,以该林地已被其承租下来为由拒绝。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宝堰法庭在立案后,迅速与原、被告进行了联系。被告称,原告使用的广告牌经常更换、脱落,存在安全隐患,且在使用时可能会损害公司农作物,希望法庭主持协商处理此事。
为尽快化解纠纷,9月中旬,承办法官凌鸿波与专职调解员郦正保一同前往上党农服中心对该案进行协调。协调过程中,凌法官认真审阅了原、被告与农服中心签订的合同,并就所涉相关法律规定向双方进行了释明。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凌法官结合原、被告诉求提出了处理方案。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使得纠纷得以妥善解决,宝堰法庭的高效调解也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和称赞。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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