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执行促还款 千里赠旗表感谢
  • 发布时间:2018-11-13 00:00

 

  昨日一早,申请执行人王先生特地从淮安赶来镇江,将一面“秉公妨法,为民解忧”的锦旗送到丹徒法院,表达了其对执行局工作的认可与感谢。

  2015年11月,被执行人沈某向王先生借款30000元,经催要一直未予归还,王先生遂诉至法院。经审查,法院依法做出判决:判令沈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先生借款30000元,并承担利息。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沈某一直未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申请人遂于今年5月申请执行。法院依法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材料令、财产申报表后,被执行人却仍熟视无睹,始终称自己没有时间前往法院,企图拖延、逃避还款。见此情况,执行员周珩于一日凌晨6点突击赶往被执人住所地,成功将其带回法院。经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履行大部分债务,余款达成和解协议,并表示一定会按期履行。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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