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涉恶案件宣判 代表委员旁听庭审
  • 发布时间:2019-02-18 00:00

 

  2月18日上午,丹徒法院对谭某等11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涉恶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二十余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参加旁听。

  经审理查明,2016年1月开始,谭某为开设赌场、承接防违拆等业务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纠集李某、孙某等人壮大声势,逐渐形成以谭某为首要分子,以李某、孙某、许某、王某为骨干,以戴某、吉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间,该集团在丹徒区境内,共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违法犯罪行为22起,扰乱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依法作出如下判决:首要分子谭某犯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其余10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四年二个月不等刑罚。

  庭审结束后,代表、委员们认真填写了《旁听庭审评议表》,并对区法院近期公开审理的以省挂牌“二•七”涉恶案件为代表的多起涉恶案件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区法院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态度坚决,举措有力,有效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一直以来,丹徒法院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通过邀请代表委员参观法院建设、监督执行行动、旁听重大案件庭审活动等多种方式,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积极推动接受监督工作与人民法院工作深度融合,着力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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