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联合丹徒法院召开“3•15”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
  • 发布时间:2019-03-12 00:00

 

  3月12日上午,镇江中院联合丹徒法院召开“3•15”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新闻发布会,镇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敏、民一庭副庭长程刚,丹徒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步跃刚出席,发布会由镇江中院新闻处负责人孙彩萍主持。

  会上,陈敏副院长通报了去年以来全市法院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审理情况。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2283件,同比下降24.66%,下降幅度较大。面对当前案件呈现出的发案地区以市区居多、案件类型较为集中、新型消费纠纷开始显现、滥用诉讼、恶意维权现象增多的特点,全市法院的主要做法有:坚持依法公正高效审理案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持依法合理规范原则,正确适用惩罚性赔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营造维权良好法治环境。

  随后,镇江中院民一庭程刚副庭长发布了4起消费者维权典型案例,包括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兑现“假一赔N”等承诺、销售者未尽告知义务欺诈消费者应当担责、商家对普通消费者不会误认为的产品功能作适度扩大宣传不构成欺诈、有证据证明购买者知假买假系以牟利为目的,对其惩罚性赔偿请求不予支持。通过具体案例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正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监督商家依法诚信经营,共同促进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发布会前,丹徒法院还对一起产品责任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审理。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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