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下午两点,你到法院门口给我打电话,”就这短短的几分钟,丹徒法院执行局法官助理陈海顺已经接到了第三个当事人打来的电话。如今这位说话声音洪亮、走路脚下生风、做事井井有条的执行员已经和四年前初来法院略显羞涩的小伙子判若两人了。
原告唐某和被告沈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丹徒法院判决沈某返还原告购房款三十万元。后被告拒不履行,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说起这起执行案件,陈海顺显得有些无奈:“被执行人太难找了,电话偶尔会接通,问他住在哪里就是不答,也不肯来法院,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才找到他的工作单位,现在终于同意来法院调解。”
3月28日下午,沈某如约来到法院,陈海顺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组织双方当面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交谈,沈某表示自己对法院判决没有异议,除了拍卖房产的十九万余元法院已直接扣划给申请执行人,剩余十万余元目前没有能力偿还。虽然调解无果,但细心的陈法官却注意到沈某佩戴的名牌手表显示其生活水平并不低,对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沈某,合议庭讨论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只是手段,并不是目的。送往拘留所的途中,陈海顺仍然没有放弃做沈某的思想工作:“你现在多拘留一天,还款利息也多一天,出来还是要还的,如果你一直不履行,就不是拘留这么简单了。现在如果你能保证及时还款,申请人答应放弃利息。”距拘留所还有五分钟车程的路上,沈某才意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急忙联系妻子过来还款。途中,沈某给付申请执行人四万元,剩余款项分期履行,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案件顺利调解,回到办公室已是晚上八点,小陈长叹一口气。身虽劳,犹苦卓,执行路上不言弃。正是各级法院的全力攻坚,每位执行员夜以继日的奋斗,才保障了胜诉权益落地见效。万物生长的春天,我们已整装待发,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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