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吴永泉,是丹徒区人民法院的一名人民陪审员,从事陪审工作已有十年时间,先后参加各项庭审活动数百次。实践告诉我,当陪审员不难,能充实生活、丰富阅历、提升素养,但要做一名称职、合格陪审员,在陪审的路上我仍需要继续努力。
加强学习,不做“门外汉”陪审员。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职责神圣责任重大,只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强烈正义感和道德感、社会良知是远不够的,还需要掌握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如此才能对审理的案件进行准确分析和判断,庭审和合议时才能发表有价值、针对性的意见,进而实现在法律框架内与法官思维互补和发挥陪审员的依法调解职能。就我而言,是通过三种渠道来加强学习的:向书本学,从被任命起,每天坚持用一小时阅读法律专业书籍,知晓常用的法条法规;向法官学,珍惜每一次庭审机会,学习法官的发问技巧,遇到吃不准的问题,庭后及时请教;向实践学,把每一次庭审都当作为新的学习机会,认真琢磨,举一反三,从中得到启发和收获,进而转化为内在知识。
严格要求,当好案件审理“好帮手”。陪审员并非他人眼中只陪不审的陪衬,事实上我们通过审查证据、了解事件原委,结合自身专业优势对案件处理发表独立见解,是审理环节的重要部分。对于陪审工作我都认真做到“三坚决”:时间上坚决保证,接到陪审通知,统筹安排时间,确保按时出席,对待自己陪审的每个案件,提前阅卷了解当事人诉求和案件细节;态度上坚决认真,每次庭审保持精神饱满,不东张西望,不乱开小差,细听当事人发言,紧跟审理节奏,自觉维护法庭威严;底线坚决守住,陪审以来有当事人通过亲戚朋友辗转找到我,希望我能出面向法官说情,面对这样的情况我都婉言拒绝,绝不做逾矩之事。
学以致用,扮好法律工作“智囊袋”。随着陪审次数的不断增加,逐步积累起丰厚的法律知识,亲戚朋友有法律方面的问题也会向我咨询,在不泄露庭审机密的前提下,我很乐意为大家普法释法,为他们减少诉累。曾有位河南籍常住丹徒的建材供应商,向扬州建筑商供货,有6万多元的货款连续多年催收无果,当事人原以为需回老家才能诉讼,担心路途遥远诉讼成本高而得不偿失,和我交流后得知可以在常住地和合同发生地法院起诉,将信将疑的去了当地法院,案件受理4个多月后就追回了货款。看到一个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我也体会到身为陪审员的另一种价值所在,也进一步激发了当好陪审员的热情。
陪审员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代表人民惩恶扬善,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陪审员自身必须牢牢把握住遵纪守法的主线,树立起良好的社会形象,不论在法院还是在社会上,时刻牢记身为陪审员的身份,时时注意言行,事事处处都表现出良好的素质,确保自身形象符合人民陪审员的要求。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人民陪审员的职责,认真做好案件陪审、陪议,积极化解纠纷,让群众更加亲近司法、信任法院,为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努力。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