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全面联动开展“打财断血”涉黑涉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
  • 发布时间:2019-06-12 00:00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向纵深发展,进一步巩固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6月11日,丹徒法院开展“打财断血”涉黑涉恶财产刑专项执行行动,并邀请镇江中院、丹徒区检察院同志到场监督。

  今年4月,丹徒法院对谢某某涉恶势力“保护伞”一案进行宣判,谢某某被以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人员受贿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同时对其尚未追缴的赃款人民币1410944.5元继续予以追缴。

  该案财产刑移送执行后,执行局迅速行动,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执行方案,承办法官段为东先后前往高淳监狱及物业管理公司了解被执行人财产状况。

  本次执行行动,院党组高度重视,提前召集执行局同志开会研究、周密部署,11日下午1时,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镇、执行局负责人张敏带领5名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搜查,现场扣押现金人民币三千元以及部分玉石、手串项链、纪念币等财物,并对该处房屋及被执行人老宅一并予以查封。

  经与被执行人妻子谈话,其同意以住宅及家中所有财物抵偿被执行人的执行款。下午3时,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债务人——江苏某园林创意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办理了协助冻结手续。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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