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照执行:打开一扇铁门 疏通一道心门
家住丹徒区上党镇的陈二与陈三既是堂兄弟,也是两家距离不超过十米的近邻。原本和睦的兄弟之情,却因为“一扇门”而产生嫌隙。近日,丹徒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这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2017年,陈二、陈三因翻建房屋产生争议,经村干部协调,双方签订协议书一份,约定在被告陈三房子与原告围墙正中间开一扇便门,由双方共同使用。协议书签定后,被告在翻建房屋时对围墙进行了加高,但未按协议约定开设便门。2018年,陈二将陈三诉至法院。被告拒不履行法定义务,原告请求强制执行。
执行员谢超承办该案后,实地勘查情况,并通知被执行人陈三履行法定义务。因陈三拒绝履行,法院向陈三作出罚款三万元的决定,在强制执行措施面前,陈三逐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执行干警考虑到陈三的生活条件,择情减免至罚款3000元。与此同时,执行员也再次向陈三进行释法明理:“这是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你也知道了拒不履行的后果。开设一道门不仅给了陈二方便,于你自己也是方便通行的。不说你们都是堂兄弟,这么多年的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让一步又何妨呢,何必让街坊邻居笑话。”
最终,陈三在自己的围墙处开了一扇门,与陈二之间的矛盾也就此化解,该案执行完毕。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上一篇:丹徒法院召开立案工作座谈会
下一篇:丹徒:刀刃向内 以专项监督检查净化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