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近年来,丹徒法院牢固树立大局意识,积极运用司法手段,保障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2016年1月至今年上半年,共审结涉及金融方面的各类案件2442件,解决争议标的17.66亿元,执结申请强制执行案件709件,执行到位标的2.87亿元。
强化审执职能,筑牢司法防线
严厉打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及时公开审理了在全区有较大影响的荣炳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负责人季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1040阳光工程”非法传销案,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4863万元。审结以“二·七”、“五·四”、“一·九”案件为代表的黑恶势力以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方式插手民间金融活动暴力犯罪案件28件。妥善处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注重立审执配合,坚持做到“三个当天”、“两个同时”,即当天收案、当天裁定、当天保全,线上和线下同时对被告的财产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尽可能提高债权兑现率。加强对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金融债权的保护,切实防止当事人通过破产逃废金融债务情况的发生。在审理镇江金浪潮化纤设备公司破产案件中,该院打破传统变价程序,以较高溢价变现破产财产,成为全市第一起债权人100%受偿的破产案件,其中涉及金融债权834.27万元。在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和司法政策,既重视依法保护正当的民间借贷行为,发挥其对正规金融活动的补充作用,推动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从严掌握法定年利率24%的红线,对民间借贷中预扣本金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依法确认无效,防止当事人将非法高利合法化。组织开展“套路贷”虚假诉讼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对2016年以来审执结的民间借贷案件逐一进行复查甄别,梳理排查出疑似职业放贷人12名,涉及疑似职业放贷人案件238件,对涉嫌虚假诉讼的4件案件依法予以纠正。加大涉金融案件执行力度,加快被执行财产的查控处置进度,努力提高金融债权实现效率。针对镇江市农村商业银行、蒙银村镇银行在该院诉讼和执行案件较多的实际,去年6月,专门对这两家银行申请执行的案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集中执行活动,共组织大小执行行动43次,依法拘传被执行人86人,拘留37人,罚款26万元,对涉案的167名被执行人进行集中传唤和谈话,通过强制执行威慑,促使被执行人彻底履行还款义务或主动制订还款计划,执结了一批“骨头案”。
强化风险防控,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人去钱空,众多储户存款无法兑付”的乱象时有发生,丹徒辖区也概莫能外。丹徒法院依法妥善处理7起因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擅自改变资金用途、随意扩大借贷范围引发的民间借贷纠纷,通过公开审理、公正裁决,消除了合作社成员顾虑,避免了因恐慌引起的群体性诉讼和集访事件。对于因企业资金链断裂、互联互保、歇业倒闭、违法经营等引发的纠纷案件,注意加强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存在的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制定详细工作预案,配合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审理涉及丹徒区某风机厂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承办人发现该厂拖欠工人工资,部分工人情绪激动,打算组织集体上访。分管院领导第一时间带领承办人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案件处理,并引导工人通过依法申请对企业清算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有效缓解了矛盾。在审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案件过程中,因企业法定代表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部分上海市参与集资人员纠约近百人来镇江集访,意图向法院施加压力,要求优先解决其集资款兑现问题。该院第一时间掌握信息并组织人员耐心做好接待和法律释明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促使他们放弃了越级上访的念头。
强化源头治理,夯实综治基础
近年来,该院相继制订出台《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工作意见》、《依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实施意见》,对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出基本原则和要求。针对金融案件审判执行中发现的金融监管和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向非法传销组织所在的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发送司法建议5份,敦促其排查隐患,加强监管,堵塞漏洞;针对一些案件当事人规避住房限贷政策、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等问题向有关金融机构发出了风险提示;针对蒙银村镇银行等金融从业单位在信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专门发出司法建议,均得到及时回应。积极推进金融安全区建设,联合区金融管理局及驻丹徒的13家金融机构召开防范金融风险工作座谈会,围绕司法实践中发现的问题和潜在的区域性金融风险,与金融机构共商应对之策。专门召开金融审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充分利用法院外网、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和户外显示屏进行宣传,提高公众防范金融风险意识。在审理小额贷款公司暴力催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时,专门邀请50名江苏大学学生旁听庭审,镇江市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一起镇江》APP同步进行了直播,社会反响热烈。
“当前,区域金融发展面临的环境复杂多变,变量因素增多,金融风险将多样性地以金融纠纷案件形式进入法院。我们要立足‘防风险、保安全、促发展’原则,多措并举抓好金融案件审执工作,打造金融审判特色品牌,努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丹徒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汤国生如是说。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