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战疫】疫情之下 丹徒法院为涉民生案件安上“加速器”
  • 发布时间:2020-04-01 17:41

 

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丹徒法院执行局对在手案件进行全面排查,为梳理出的涉民生案件安上“加速器”,线上线下齐发力,确保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款,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网络查控显威力 冻结账户促履行

防疫期间,执行局及时调整工作方式,充分运用网络查控、电话、微信、短信等手段办理案件,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快速解决。申请人小刘今年30岁,却是某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一名老员工。2012年,他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去年年底,他向公司发送《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因判决生效后,公司一直未履行,小刘遂于今年2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该案后,立即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执行法官张国良也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眼看着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负责人表示愿意还款,很快履行了全部案款,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老人生活难保障 不懈执行暖人心

今年76岁的郑老六年前被张某驾驶的农用车挂倒,构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张某赔偿郑老各项损失7万余元。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上门执行,但张某履行能力有限且一直在外地打工。考虑到老人生活困难,法院为其发放了一笔司法救助金。疫情期间,承办人凌鸿波在做好防护措施后,再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协调还款事宜。张某表示自己现在无业在家,但是愿意每年还1万元,直到履行完毕。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失信限行家难回 主动还款履义务

被执行人王某家住江苏省新沂市,其因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被丹徒法院判决偿还原告损失2900余元,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但判决生效后,王某并未履行且一直在外地打工,无法取得联系。今年春节,就在他准备买高铁票回家时,却发现自己被列入失信,难以成行。于是,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王某主动与案件承办人陈海顺取得联系,并立即履行了全部案款,希望法院能够尽快解除对他的限制。收到案款后,陈海顺联系了申请人,并解除了王某的限制高消费,该案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文中相关人物已化姓)

来源: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镇江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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