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出台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十一条意见助推产业强区
  • 发布时间:2020-06-11 17:25

为贯彻落实区委关于推进产业强区的战略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努力为优化全区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01

切实树牢服务大局观念

全院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站在为全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推进产业强区、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极端重要性、紧迫性,积极转变司法理念,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找准法院工作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创新司法举措,提高司法效能,规范司法行为,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司法保障和服务机制,努力实现审判执行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02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

围绕长效长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损害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的强揽工程、强买强卖、破坏企业生产经营秩序、侵害企业家人身和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从严惩处村霸、地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犯罪,营造和谐安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03

着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巩固深化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和“套路贷”虚假诉讼专项整治成果,依法防范和打击“套路贷”虚假诉讼犯罪,严惩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加强金融借款和民间借贷案件审判执行工作,依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切实维护区域金融安全。

04

坚持贯彻罪刑法定原则

严格区分刑事犯罪与经济纠纷,准确认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严防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在处理以企业为被告人的单位犯罪时,依法厘清企业家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界限,以防损害企业家个人的正当合法权利。

05

依法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全面贯彻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主体、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工作要求,坚持维护诚信与制裁失信相结合,依法妥善审理合同纠纷案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推动形成依法有序、平等透明、充满活力的投资经营环境。从严制裁制假售假、侵犯商业秘密等犯罪行为,营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创新环境。

06

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强破产案件审判专业化建设,全力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能。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积极推动破产企业重整,促进有价值的危困企业再生,大力推进“执转破”工作,让各类“僵尸企业”尽快出清,为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作用,依托“破产资产池”对接政府招商项目,多渠道多方式提高资产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释放闲置房产和土地资源。

07

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

高度重视疫情对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和冲击,依法妥善审理受疫情影响引发的各类买卖、承包、租赁、建设工程、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执法理念,慎重采用财产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尽可能减少诉讼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助推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经营能力。

08

着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

准确把握民商事审判“调”“判”关系,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力争案结事了。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加强专业化审判团队建设,提高民商事案件审判效率。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果,着力打造执行指挥中心“854”模式集约化、模块化管理新机制,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全力兑现企业胜诉权益。

09

全面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以创建全省“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示范法院”为契机,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更好满足企业多元司法需求。对涉及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案件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立审执“三优先”,院庭长要全程关注,依法督办指导,及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确保案件公正高效办理。对符合减、缓、免交诉讼费条件的企业,及时报请审批,降低企业诉讼成本。

10

积极推动纠纷源头治理

主动融入全区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充分发挥“法官进网格”机制作用,组织开展“访企业、听意见、优服务、促发展”联系企业活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倾听企业法律诉求,积极提供司法建议,防范法律风险,及时化解潜在的矛盾纠纷。深入开展“送法进企”活动,帮助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管理,提高竞争力。

11

建立“亲”、“清”法企互动关系

坚持依法保障、规范服务,强化与企业交往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既积极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又讲究方式方法,规范服务行为,建立与企业间既亲而有界、亲而有度,又清而有责、清而有为的良性互动关系,共同营造诚信守法、交往有道、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企业发展环境。

责任编辑:zjfy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