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徒法院民一庭法官与人民调解院赴谷阳镇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在村委会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王某的丈夫于数年前意外身亡,后与离异的李某(系王某前夫的哥哥)领证结婚。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多次争吵,甚至发生肢体冲突。王某认为双方的矛盾无法缓和,这样的家庭关系也给女儿的身心带来了严重伤害,去年9月,王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后经法院工作人员调解,丈夫李某作出书面保证,今后不做伤害王某的行为。
2021年2月12日(大年初一),李某酒后至王某娘家寻找王某,与王某侄子发生冲突,经民警协调才得以平息。事后,王某再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在法官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但当李某准备在调解笔录上签字确认时,李某父亲老李打来电话,导致李某拒绝签字。法官经了解得知,老李之前给了王某前夫两套拆迁房,现要求与王某签订一个“赡养协议”,王某必须在自己晚年时进行护理照顾,否则将坚决不同意王某与儿子李某离婚。
考虑到该案系王某与李某的离婚案件,若调解不成径行作出判决,则仅仅处理了婚姻纠纷,无法解决涉及父亲老李的家庭纠纷,不利于彻底解决家庭矛盾。4月15日,承办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到李某所在村的村委会,与村委会主任及工作人员一起进行调解。首先向老李进行法律释明,使其认识到自己与王某属于姻亲关系,一旦王某与李某的婚姻关系解除,从法律上来讲王某就没有义务对其进行护理照顾,即使有一纸协议也难保王某会自愿履行。其次从风俗人情等方面做王某的工作,老李目前身体康健,但以后的事情无法预知,老人也是担心自己老无所依,可以理解。王某听后表示,以后老李有困难自己愿意进行照顾,但用一纸协议来束缚,让她感觉很不舒服,心里也无法接受。经在场人员共同调解,最终老李同意儿子与王某离婚,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书。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