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心照执行:五次上门沟通协调 强占房屋人终搬离
  • 发布时间:2021-05-07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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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根据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丹徒法院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近日,该院执行局进行了一次强制清场行动。

此次执行源于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王某自愿以其位于镇江市润州区某小区一处房产为此次借款提供担保,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借款到期后,原告某银行催要无果,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王某名下房屋将在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不履行给付义务时,被原告折价或拍卖、变卖。案件恢复执行后,法院作出询价拍卖被执行人王某名下房产裁定。依据拍卖要求,拍卖前需清场。但被执行人王某称,此房屋为本案抵押财产,虽然登记在本人名下,但从未去过此处,是房屋原房东将此房租赁给现在的实际占有人,自己没有办法清场。执行员只得上门与该案外人沟通协调。

第一次上门,房屋占有人态度恶劣,严词拒绝开门让执行干警进入。后多次上门沟通并张贴滕让公告,占有人依然不肯配合法院执行,不出示身份证,更是拒绝回答执行员谈话,始终强占房屋不予搬离。因该案外人工作早出晚归,执行人员均在下班后上门沟通。终于在第五次上门时,经再次释法明理,告知其两日后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的相关措施以及拒不搬离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等严重后果。房屋占有人有所动容,主动于执行行动前搬离。4月30日上午,执行干警到达房屋查看搬离情况,并张贴了封条,此次执行圆满结束。

责任编辑:zjfy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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