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全省法院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全省法院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七一前夕,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丹徒法院陈文勇同志荣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先进事迹介绍:“勇”于担当甘奉献 勤勉为民不言苦
陈文勇同志,1984年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2013年4月进入丹徒法院,历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16年成为首批入额的最年轻法官,现任宝堰法庭副庭长。八年时间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200余件,努力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保障了当事人法权益。他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法官职业道德放在心上,廉洁自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受到市、区两级部门及院领导的高度肯定。2014年、2019年,两次被评为区级机关优秀共产党员;2016年至2019年,多次被本院评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20年,被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调解之星”;2021年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一、 加强学习提升能力素养,不忘初心廉洁自律
2013年4月,陈文勇同志通过选调从检察院来到法院。从检察干警到法院干警,不变的是作为党员的坚定信仰,是司法为民的情怀,是成为人民公仆的初心,是坚定的法治梦想。从主要办理刑事案件到从事民事案件审判,一切重新出发。为了更好的运用民商事相关法律法规,摸索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他不仅积极学习归纳新旧法律规定,还结合资深法官经办的案件进行研究,加以重点学习积累,为民事案件妥善审理打下坚实理论基础。同时,他也意识到,成为一名好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功底,还要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因此,除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外,他还坚持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质和政治觉悟,学习党的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先进理论,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道德观。适应着法官的职业要求,保持着党员的清廉本色,致力成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党员干警。
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攻坚克难奋勇争先
为人质朴、脚步匆匆是他工作和生活的真实写照。作为一名党员法官,他勇挑民事审判重担,克服重重困难,先后办理了一大批疑难复杂案件。如财产价值1.15亿元的离婚案件、涉及200余户的供电设施案件、政府土地拍卖案件、天价违约金的建设工程案件等等。2016年至2019年,他连续四年结案数超300件,特别是2016年,在一审一书的情况下,全年审结各类案件425件,刷新了丹徒法院结案数历史新高。2019年底至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放假回到湖北老家的他为了不耽误年后案件的审判工作,除夕就从老家连夜赶回镇江。回镇后,他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居家隔离,并于隔离期满后,第一时间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活动,进社区协助工作人员开展防疫工作。在疫情防控逐步稳定后,他又积极投入到案件的审理中来,甚至在家人回镇后,主动要求住在法庭,加班加点审理案件,从未耽误审判工作。2020年结案率为98.43%,再次创历史新高,未结案件中无六个月以上超长期案件。
三、 坚持将党建融入审判,延伸职能服务群众
在担任法院第九支部书记(宝堰法庭支部)期间,他牢记树立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意识,把党建融入业务工作,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现实问题。在家事案件审判时,他发现辖区内婚姻、家庭、继承等矛盾纠纷多发,且涉案贫困、留守儿童较多,于是积极参加法庭开展的“天平护雏鹰”活动。2020年8月,在一次案件审理中,他发现一名适龄儿童长期未上学,其父亲系啃老族,无正当工作和稳定收入,日常生活主要靠爷爷奶奶资助。孩子的母亲也因各种原因与他人结婚,并在了解女儿真实情况后坚决要求取得孩子抚养权。为此,陈文勇多次到村中了解情况,并与孩子父母、爷爷奶奶、村委会工作人员沟通协调,经不懈努力最终调解成功。女孩由经济条件较好的母亲领带抚养,并顺利入学,贫困、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维护。
“凡事都要脚踏实地去做,不驰于空想,不鹜于虚声,而惟以求真的态度作踏实的工夫。”这是陈文勇同志对待工作和生活的原则。他以精益求精的态度,忘我奉献的行动,践行着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使命与担当,精彩诠释着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法官的优秀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