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向老兵企业家商会发放《法律风险提示四十条》
  • 发布时间:2012-05-14 00:00

   

    5月13日上午,丹阳市人民法院王锁平副院长、民二庭周强庭长应邀参加了丹阳市老兵企业家商会第五次会员大会,向商会代表发放了《中小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四十条》。

    王锁平副院长向商会会员介绍了丹阳法院院与丹阳市工商联、市商会联合开展的“双助双促”和谐共建活动的开展情况,表示将深入开展和谐共建活动,为商会会员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由于95%左右的商会会员单位是中小企业,丹阳法院为了提升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根据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整理出《中小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提示四十条》,内容包括订立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企业治理方面的注意事项、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注意事项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注意事项等五大方面,供会员单位参考,受到会员单位的热烈欢迎。会员单位认为,这些风险提示内容针对性强,有助于帮助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一些应邀参会的其他商会代表在拿到风险提示后,还希望法院能够早日将风险提示发放到他们商会手中。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admin
法院微博 法院微信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