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赶在外来务工者回家过年之前集中发放案款
1月21日下午,丹阳法院举行了涉民生案件执行款集中发放活动,四名来自四川、云南的外来务工者足额领取了工伤赔偿款。
据了解,四名外来务工者均受雇于丹阳市某工具公司,因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工伤事故,经丹阳市劳动部门仲裁后,确定丹阳市某工具公司共须支付工伤赔偿款27万余元。
劳动仲裁生效后,丹阳该公司未主动给付赔偿款,四名外来务工者于2012年12月底向丹阳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临近年关,丹阳市人民法院考虑到外来务工者都有提早回家过年的习惯,丹阳法院执行局急当事人所急,尽快办理好各项手续,于2013年1月15日前往银行进行扣划,并在案款到帐后及时开具了汇票,通知四名外来务工者前来领取。
案款发放完毕后,一名来自四川自贡地区的打工者称已经买好了明天回四川老家的火车票,并说: “感谢法院帮我执行到了赔偿款,明年我还来丹阳打工!”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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