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密集组织学习“两法”
  • 发布时间:2013-01-24 00:00

 

    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开始实施后,丹阳法院及时组织了不同层面的干警学习“两法”,确保立案、审理、执行工作及时按照新法的规定开展。

    各部门及时学习新法及配套规定。立案庭除了组织干警学习新民诉法、新刑诉法之外,还认真组织学习了省高院制定的关于立案审判工作的讨论纪要;刑庭、少年庭组织学习了刑事诉讼法,民一庭、人民法庭和民二庭组织学习了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除了各部门集中学习之外,各业务部门干警都自备一份新法自我学习。

    审委会组织专题研讨性学习。该院召开审判委员会,由刑庭庭长和民一庭庭长分别就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作专题讲座,其他审委会成员就其中的疑难问题提出讨论,共同学习提高。

    着手制定配套规定。由于新法的实行还涉及到一些模糊用语的解释,如民事诉讼法中关于代理的规定,“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可以委托为代理人,对“工作人员”如何理解,如何界定范围,都是值得商讨的问题。为此,该院由研究室牵头,就新法实施中的需要及时澄清的问题着手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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