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认真做好知识产权审判筹备工作
  • 发布时间:2013-03-08 00:00

 

    201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丹阳法院自2013年7月1日起开始管辖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纠纷案件及垄断案件之外诉讼标的额为10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对此,丹阳法院提前谋划,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

    明确审理部门。将民二庭作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理部门,设立知识产权案件合议庭,并选派一名年轻的业务骨干赴镇江中院挂职交流,为高起点开展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打下基础。

    强化行政对接。主动向丹阳市委市人大汇报了知识产权审判筹备情况,同时积极对接该市知识产权局,详细了解丹阳知识产权总体概况、行业分布情况、加强知识产权举措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并着手制定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该市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意见,提前谋划服务大局举措。

    深入企业调研。确定走访高新企业计划,重点了解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情况、存在的困难以及司法需求,强化知识产权审判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日前丹阳法院已会同镇江中院,走访调研了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等知名企业。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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