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 制定《意见》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 发布时间:2013-03-13 00:00

 

   为及时、准确、有效、严厉地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近日,丹阳法院联合丹阳市公安局、丹阳市检察院、丹阳市人社局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规范处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意见》,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的查处工作,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该意见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定义及认定标准予以了明确,同时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认真做好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涉嫌犯罪案件的调查、移交、侦办、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审判等工作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意见要求各部门在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过程中,要加强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形成打击合力,健全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简报、会议、网络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共享,共同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来源:丹阳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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